納稅人辦理注銷需攜帶以下資料,不要求法人須親自申請:
1.稅務登記證及其副本和其他稅務證件。
2.單位納稅人提供上級主管部門批復文件或董事會決議原件及復印件。
3.工商營業執照被吊銷的應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出的吊銷決定原件及復印件。
4. 非居民企業提供項目完工證明、驗收證明等相關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5.《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清算所得稅申報表》及附表。
6.使用增值稅稅控系統的的增值稅納稅人應提供金稅盤、稅控盤和報稅盤,或者提供金稅卡和IC卡。